单行者
十万度的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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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 3rd
第九章 繁星满天
从卫星地图上看,这座小城就如一个因贪酒喝醉而睡着的少女,玉体横陈,秀发散乱。她的头枕在左臂上,右臂以一种让人想入非非的姿势搭在头部上方,这便形成了北环海路。修长的玉腿,一条向身体后方伸展,形成南面的护城山脉,一条微屈膝盖探在身前,这便是拥有完美线条诱人遐想的南环海路。
显然,拥有完美曲线的南北环海是最理想的徒步路线,尤其是南环海,一路上有数以百计的巨大风车。土豆在天行论坛发了标题为《夜徒环海,回归星空》的召集帖子,我第一个响应报名。
初夏的海优雅而安静,在海上公园的一盏路灯下,镯子面朝着大海,亭亭玉立。温柔的夜风仔细地梳理着她的长发,摆弄她的裙角,然后又用力的撞在我的胸膛上。我犹豫着是不是应该上去打声招呼,镯子却已经转过身来,她眯着眼睛,脑袋歪向一侧,嘴角向上扬起。
“嗨,你也来了?”我来不及整理词汇,仓皇着把双手举在半空,再不晓得该放在何处。
“嗯。我看到你报名了。”镯子脸上的笑意更浓。
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,只好把右手放在脑后傻笑。
沉默。有夜风从镯子的背后吹了过来,我看到片片淡紫色的花瓣自镯子的衣服上飞起,花瓣拂过我的头发,我的鼻梁,我的嘴唇,我的脸颊,溶化在我的皮肤上,然后沁入我的每一个毛孔。
“你女朋友吗?”土豆和她那条叫做赛米的狗不识时务的凑了过来。
“唔,不,不是,这是镯子,我们第二次见面。”
“哦。”土豆和赛米又摇摆着离开。
“大家都绑好反光带了吗?”白衣询问。
不同方向的声音响应着。
“好了,出发了。”
我抬头望去,一轮新月浮在海的上空,咧开嘴巴朝我微笑。这样的夜,没有一丁点的忧伤,所有的记忆都是甜的。登山杖敲打着坚硬的沥青,每个人的脚步都轻盈而坚定,十二张脸孔上,都荡漾着最美的笑容。
到逍遥港便出现了风车,巨大的扇叶,在空气中转动着,并发出“嗡嗡”的轰鸣声。它们沿着夜幕下的海岸线,排着并不整齐的队伍。
没有约定,所有的人都停了下来,找了一片柔软的草地,或躺或坐。
“好美啊。”镯子仰起头。
我在镯子的身旁躺下。风车的扇叶在我们身体上方懒洋洋地旋转着,上方便是拥挤的星空。
“嗯,看它们游得多开心?”
“什么?”镯子反问。
“夏天来了,天上也热起来。星星便跑出来游泳。”
“可是,天上只有一条河。”
“所以嘛,你看,银河最拥挤。”
“那其他星星岂不是很可怜?”镯子担心地说。
“不啊。它们可以吹吹风,躺下来欣赏美女帅哥。一样的清爽无比。”
“星星也分男女吗??”
“我想不分吧?星星都是太阳的孩子,它们很单纯,而且我想他们是没有性别之分的。”
“哦?”
“美女帅哥嘛,都在风车的下面啊。”
镯子装作茫然的样子,四处张望,“哪里有帅哥?”
“好吧,它们只是在看美女。”我很委屈。
镯子捂着嘴笑出声来。
我发现镯子脚下穿的竟然是一双塑料凉鞋,离终点至少还有三十公里,这并不是一段轻松的路程。我突然担心起来。显然,镯子没有户外徒步的经验。
Sep 1st
第八章 风翼天行
再见到镯子是两个月以后,准确地说是五十八天之后,这个数值是后来镯子告诉我的。
我喜欢徒步,更甚于登山,速降,攀岩,滑雪或者其他的户外运动。鲸鱼天生应该在海洋里游弋,雄鹰天生就应该在云中穿梭,人类天生就应该用双脚去丈量地球。
第一次远足那还是在上学的时代,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走了一千多里路(大约数值,我并没有特意去计算过),磨穿了三双球鞋。我一直认为,鞋子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。我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庄,那时我没有相机,没有帐篷,陪同我的是一个爱迪达斯的背包,一个杂牌的随身听,一根用杨木削成的手杖。肯定有一个什么理由让我这么去做,只是这个理由我已经忘记了,我只记得那种自由到无拘无束的感觉,就像大海对于鲸鱼,就像天空对于雄鹰。
听我诉说这段经历的人,大部分都朝我竖起大拇指,可是,我看得清大拇指后面那一张张的脸孔,那上面大大地写着嘲笑两个字。直到我遇到风翼天行。
风翼天行并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倡导公益和户外的民间组织。白衣是这个组织的策划人之一,他听完我的那段经历,只是说了一句:“恩,很洒脱。”然后把面前的酒一饮而尽。通过天行我认识了很多喜欢户外运动的人。
耳朵却是通过摄影认识的,他拥有一栋别墅,别墅的第一层就是一个设施齐全的摄影工作间。他通过网络看到我的摄影作品,于是把我奉为神明(这是他的原话)。
“你就是用这台破相机拍出那些我奉为神作的照片吗?”
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。
他拿着我的相机,翻来覆去地端详了好久。
“确实是一台破相机。”他得出了结论。
“原来金庸老头儿说的对,武功高的人,只需要一根树枝,便可以使出至高的剑法。”
我说:“对武侠小说来说,我觉得古龙功力更高一些,嗯,我更喜欢他的作品。简洁干脆,很有杀伤力。”
“不,古龙那是旁门左道,金老头才是正门大派。”
于是,我们话题又转入武侠小说,从小说又转到历史,从历史转到时间黑洞,从时间黑洞又转到女人。房间里的两个女人却睡着了,那本是耳朵花钱请来的人体模特。最后,我们发现,原来耳朵还是曾经与我交过手的电脑黑客。当时,我在一家小公司从事着网络安全方面的工作。
有些东西,就像是有人刻意为你准备好的。好吧,我继续称呼这个人为上帝。我必须感谢上帝,关于天行,关于白衣,关于耳朵,关于白洁,关于镯子,关于林翔,关于女骗子,所有这一切,他们给我带来了欢乐,当然,也有悲伤和疑惑。可是,上帝本身就是一个相对论的忠实拥趸者,他为我们准备两份同等量的色拉,一份甜的,一份苦的,而我们的工作就是如何去吃掉这两份色拉,也许你有选择先后的权利,可结局都一样,你必须把两份色拉全部吃到肚子里。我感谢上帝给予我的悲伤,并且我做好迎接更多悲伤的准备,直至我堕落的灵魂被上帝带走。所以,在用餐上,我从来不挑食。
Aug 29th
第七章 蝶之死亡
收到明信片的第二天,我又收到了另一件礼物。
这是一个稍稍大一点的信封,打开信封,倒出来的用《体育周报》结结实实包裹的圆形物体,拆开报纸,一张光盘呈现在我的面前。那是一张任何一个电脑城的柜台都可买到的可写光盘,价值二元人民币。我迎着阳光看了一下,里面大概有三分之一的空间刻有东西。然后我翻了一下报纸和信封。确信再无其它有用的东西。
也许是某个姓洪的家伙发给我的宣传光盘,我猜测。忽然,一个念头在我脑袋里闪了一下。我拿出前一天收到的明信片,对照了邮戳的日期,竟然是同一天发出的。不同的是,一个出发地是贵州,一个出发地是北京。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巧合。
光盘放入光驱,微软的播放器自己弹了出来,然后,音响里流泻出熟悉的嗓音,这是我第二次接触林翔的音乐。
我的记忆力不算很好,上学的时候最发愁的就是记忆性的东西。政治、历史、地理都是我最头疼的科目。可是对于声音天生我就有很强的辨别和记忆能力。听过一次之后,第二次再次听到,我的大脑就会条件反射地告诉我,是的,就是他。人的脑袋就是这么神奇。
没错儿,这个充满悲伤的嗓音就是林翔的。
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是在北京,三里屯,我随便走进一家小店,随手挑了一张CD,戴上试听的耳机,那悠远的声音就流进了我的耳朵里。林翔的声音就像是从水底里传出来的。那是夜里的湖面,天上只挂着一轮月亮,没有星星。我躺在湖面上,轻轻地用手划着水。歌声就顺着水流从湖底这样钻进我的耳朵里。特有的颤音荡起了微微的涟漪。然后,四周就像起了雾一样慢慢模糊起来,逐渐得只剩下湖中心的我和那白色的月亮。我感到莫名的悲伤。
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张CD。那张专辑的名字叫《蝶之死亡》,一共收录了六首歌曲,《蝶之死亡》、《12M》、《卡布奇诺》、《哭泣的面具》、《春天的谎言》和《月之谷》。
其中《蝶之死亡》的词是这样写的:
那只精致如童话的瓶子
被丢弃在午夜的路灯里
一个喝醉的人
游离在你掌心的纹理
而你,绕道而行的你
敲打着寂寞
逐渐远离
已经好久了
我的宝贝
你难道真的没有看见那只蝴蝶
那只疲惫不堪的蝴蝶
那只再也无法飞翔的蝴蝶
那只即将死亡的蝴蝶
已经好久了
我的宝贝
请认真地倾听那午夜的风声
那无言以对的风声
我诚心的双掌合十
喃喃的整夜不休的祈祷声
这张盘里一共刻录了四首歌曲,因为没有目录,所以我也无法知道歌曲的名字,但每一首歌曲都是陌生的,我很肯定,我以前没有听到过。用歌词做关键字,我网上搜索了一下,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信息。显然,这不是一张正式发行的专辑。我很疑惑,她如何知道我喜欢林翔的歌曲,又是如何搞到没有流传出来的专辑。
该不会她真的是仙女吧?也许,是我多想,这第二份礼物与她无关。她根本就是一个女骗子。
Aug 21st
第六章 你在哪里?
一只狸猫从一堆瓦砾中探出头,毫无顾忌地打量着我。
早晨五点钟的空气很清新,我伸了个懒腰,脑袋瞬间清醒过来,于是,那个懒腰的动作就僵在那里。
肯定有哪里不对劲。
我是前一天上午十点左右领着着乞丐女回家的,然后午夜三点从美梦中醒来,乞丐女变成了仙女。中间间隔的时间至少有十七个小时,去掉睡觉时间,也有十个小时左右的时间。可是,为什么这十个小时在我的记忆里找不到踪影呢?曾经一段时间我很迷恋凶杀,悬疑,恐怖类的电影。现在这些电影的桥断像幻灯片一样在我眼睛的前方翻动着。
催眠师,巫婆,降头师,或者我们的父辈曾经有过一段纠葛,她以复仇女神的身份来接近于我。很像,一切都像是预谋好的。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行人,她偏偏叫住了我。
当我们自以为自己清醒的时候,也许是正把自己拖进了一片迷雾森林中。
我决定先寻找早餐。街上冷冷清清的,自从这里拆迁以后,原本就不怎么热闹的地方就变得死寂了。而且,现在的时间也早了点。我决定溜达到前面不远的寨子批发市场,也许那边可以找到买早餐的小摊。算起来,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这么早吃过早餐了。
行走中,刚刚消散的迷雾又飘了回来,紧紧地把我包裹起来。我又想到《鬼影实录》中的情节。构造一个虚拟的环境,这本来就是我擅长的事情。而且我很容易就把自己深陷其中,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,起码,这可以让我暂时忘掉工作,忘掉房租,忘掉水电费,并从中得到快乐。佛说,世间一切皆为空,世人来到世间就是了经历苦难,继而醒悟,信仰佛并到达极乐世界。那么我就以佛的身份,为自己播一粒快乐的种子,让它生根发芽繁衍开花,一路庇护我走完我苦难的人生之路。
我终于找到了一家地摊,选好了要带走的早餐,却搜遍全身没有找到钱包。带着十二分歉意,我向老板表述了我的粗心。老板说:“没关系,你拿走吧,下次经过的时候,记得补上就行了。”
“那,谢谢了,一会儿我就下来还给你。”
“不急,没几个钱。”老板转身忙着招呼其他的客人。
我赶回家中。仙女却消失了,卧室的空气中还浮动着少女丝丝的体香,床上已不见了人影。我找了洗手间,厨房,床底,衣柜,甚至抽屉,最终的结论,她确实不见了。她的消失如同她的出现一样,诡异而且无厘头。
不过,她还是留下了一些痕迹。
床着上有一张纸条,上面这样写着:
“254元,两包纸巾,一条毛巾,一个帽子。88。”
字写得一笔一划,非常认真,且字体秀丽,一眼看上去就容易让人联想是出自一位长相秀美的女生的手笔。前面的大概是从我这里顺手拿走的东西,254元是我钱包里所有的钱,后面的“88”大概是说:“我走了,傻瓜。”
我跟耳朵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,耳朵瞪着我愣了好一会儿,然后哈哈大笑着从床上滚到地上。
耳朵说:“二百块钱,一个仙女,超值了。”
“可是,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有做。”我觉得很委屈。
“这个,其实你完全可以当自己已经做过了,反正你也经常这样幻想。”
另外消失的东西还有三瓶樱桃酒,那是我用了整整三个周的时间在白衣的指导下酿造的,我想,大概是被我的仙女和我两个人给喝掉了。酒入口很甜,后劲却很大。我属于酒精过敏的体质。
二个周后,我收到来自贵州的名信片。上面写着:“我在西江,你在哪里?”没有落款。可是,我知道是她。
Aug 17th
第五章 风之梦镜
梦境是这样的:
这是一片铺满鲜花的山坡,从上到下,淡黄的花瓣,迎着上午的太阳。阳光就从花瓣的另一面透了出来,投到我的脸上。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花,教科书,网络,现实中从未有过这花的描述。这些花巨大无比,你甚至可以说它是参天大树。可是,我心里清楚的很,那是花,不是树。
一阵风吹了过来,那粗到我一个人合抱不过来的花茎就顺着风向摇摆着,花茎的被一层密密麻麻的白色的绒毛包裹着。像云朵一般大小的花瓣就一片片的飘了下来。我躺在花丛里,双臂交叉着枕在头下,眯着眼睛,看阳光在飘落的花瓣中,忽明忽暗。风就这样携带着花香掠过我的身体。
我在想,即使这个样子死去,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。
然后,我看到一件美妙无比的事情。一个赤裸的身体的少女,斜卧在风中,准确的说,是一片花瓣上。眼睛微闭着,长长的睫毛以一个很完美的弧度弯卷着,睫毛上挂着未干的露珠。从我躺着的角度望过去,少女身体内部像装有一个发光的装置,皮肤上面泛着一层淡淡的玫瑰色的光晕。她脸上的表情很安详,似乎她已经在风中睡了一千年,从未被打扰过的一千年。
风很轻,轻到连少女的头发都纹丝不动。
她就在这样的风中,缓缓的落在我的身边。然后,一动不动。
我用右手支起脑袋,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。头发像山泉的水一样倾到在草地上,嘴角以一种笑的姿态稍稍上扬,一只乳房从合拢的手臂一侧漏了出来,精致的像一件瓷器,优美圆滑的曲线从肩膀一直延伸到脚趾,双腿自然的合拢在一起,柔软的阴毛,就像春雨后刚刚探出头的小草的嫩芽,弯曲而且泛着光泽。
我正陶醉其中,那花瓣却又托着少女,慢慢地浮了起来,越升越高。我一着急,想伸出手抓住花瓣的边缘。手臂却怎么也抬不起来。
我醒过来,看到窗外的天空挂着一轮很圆的月亮。我感觉到右边的手臂已经麻木了,没有一点感觉。侧过头,就着乳白色的月光,我看到她正像猫一样枕着我的右臂酣睡着,睡姿跟梦境中的少女一模一样,瓷器一样的乳房软软地靠在我胳膊的内侧。
“你真的很漂亮。”我喃喃地自言自语。
她的眼睛缓缓地睁开,看了我一眼,又慢慢地合上,长长的睫毛在月光下闪烁着光华。
我清楚的记得我一夜未眠,还有另外一件我至今记得很清楚的事情:虽然我的衣服有些凌乱,却一件未少的穿在身上,我想,那一夜我是真的什么也没有做。
那个梦境很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。
天刚放亮的时候,我抽出我的胳膊,为了不惊醒她,这费了我相当长的时间,然后,我用左手按摩了我的右臂,整整十五分钟,终于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。找了件毯子给她披上后,我就下楼了。
即使她是一个仙女,也是要吃饭的,事实证明这个仙女真的很能吃。
Aug 14th
第四章 笑靥如风
第二个住进这个房间的女人叫……呃,是这样的,她根本就没有告诉过我名字,也许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问过。
我背着背包站在十三路车的窗前,同车的还有影子,珊珊和耳朵。
就在头天的晚上,我们相约看宝瓶座的流星雨。那大概是在五月的中旬,已经进入了夏季。我对流星雨并没有多大的兴趣。从视觉上讲,他们只是一条条会发光的线,只是因为稍纵即逝,所以才变得珍贵。而且我并不认为,对着它们闭上眼睛许愿,就会让愿望成真。当然,把这些称作浪漫我还是很认可的,浪漫本来就是做很傻的事情。
我做了一件更傻的事情。从晚上八点开始,我就在帐篷里睡着了。据说耳朵陪着影子和珊珊一直数满了一百零一颗流星,一直数到我睡醒,天空开始放白。于是,我坐等着太阳跳出海平面,他们却打着哈欠钻进了帐篷。
我喜欢看日出,那感觉就像看一个初生的胎儿慢慢地睁开了眼睛,他的瞳孔清澈透明,而且装满了这世上所有的色彩。那色彩就像轻柔的海风吹动了琴弦,看似平静却又微微地颤动着。此刻,我整个人是飞翔在半空中的。风是甜的,云是甜的,我的心是甜的。
车厢顶部的扩音设备播放着班得瑞的《你的笑靥》,然后,我就想到了镯子。自从那次酒吧分别后,她就再也没出现过。隐隐约约的我却觉她就在我的身边,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,就像在我面前有一层纱帐,我明明知道她就在纱帐的那头,却看不到她的脸。
我感觉有些疲惫,然后感觉肚子有些饿。下车之后,互相道别。我沿着人行道寻找吃的地方。
早上的公路虽然看上去有些繁忙,不过,倒也安静。走在这种空气下,身体的疲惫稍稍有些减轻。
“嗳,你。”
我身后传来很轻的呼喊声。我提了提背带转过身来。
她站在我身后两米远的一棵槐树下,还不是很刺眼的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空隙,投射到她的眸子上,亮亮的。
我指了指自己,确认一下是在跟我说话。
她点了点头说:“嗯,就是你。”
我犹豫了一下,朝她走近了几步。
“我很饿,能借我几块钱吃饭吗?”
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下。头发有些乱,看起来至少一个礼拜没有洗过头,脸上也有些脏,似乎还有哭过的痕迹。穿一条紫色的连衣裙。两只手拎一个黄色的皮包,垂在双腿的中间。皮包的一条背带是断的,被打了个结系到一起。脚上穿一双同样很脏的棕色的靴子。
我朝她微微笑了一下,然后摇摇头,掉过头就走。走了几步,我脑袋里闪现出她的眸子,那里面装满了失望。我又转过身。
“我记起我身上还有几块钱,要不,我请你吃早餐吧。”
女孩的眉毛展开,笑了。
我在路边找了一个铺子。她一共吃了八个包子,一碗粥,两个鸡蛋。我很惊讶地看着她,同时思忖着她的来历。她一直没有说话,我也没开口问。
“喂,你那边有洗澡的地方吗?”
我迟疑了一下,然后点了点头。
她就又笑了。
Aug 11th
第三章 白洁的泪水
我租住的公寓是在一栋有二十年历史的居民楼上,原本是一个很安静的地方,周围是一片整齐的平房,平房的房顶覆盖着红色的瓦片,南面是层叠有序的梯田,随着季节的变化色彩也随之变化,极具视觉艺术。再往上便是佛顶山,爬到山上,便会看到更多起伏蜿蜒的山峦。我把我大部分的周末都用来攀登这些山峰,可每当我攀到一座峰顶,便会看到远处更多的山峰。我用我的宾得K100D几乎拍遍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,每一棵花草,直到我自己都觉得索然无味。
最近这个安静的地方变得嘈杂异常,那一排排整齐的平房被几台庞大的金属机器拆得零零碎碎,只剩下两三棵有些年代的老树,骄傲在矗立在天空和残垣断壁的中间,一阵风吹来,便瑟瑟地抖落出几片叶子。
下楼直行五分钟再右拐便是公交站点,我每天早上七点便会站在这里等十二路公交车,然后在车厢内站立三十分钟去上班的地点,那是一个叫做创新创业基地的地方。当然,所有这些都是在我未辞职以前,现在,更多的时间我是坐着用不同数字命名的公交车,到达不同的地点去面试工作。那些被挤得满满当当的公交车,总让我想起我家的卫生桶,由于太满,我不得不用脚使劲的踩结实,却总是有那么几片卫生纸的边角伸出到盖子的外面。而白洁在的时候是不会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的。
白洁是我的前同事,同时也是我的前女友。
现在让我记起她具体的样子已经很难了,也许人的记忆就像电脑的内存一样,也是有限量的,经过一段时间,就会自动清理掉无用的信息。还好,我的大脑一直没有死机过,零零碎碎的一些东西用点力气还是记得起来。
她有一双很大的眼睛,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,白洁就是用她那双让人看过就很难忘记的眼睛,毫无顾忌地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。她的皮肤很白,那种白起码在视觉上让我感到很受用。她有一双白色的小凉鞋,那似乎是她最钟爱的物件,一整个夏天她都穿着那双凉鞋跟我约会。
夏天过后,她就搬进了我的公寓。
白洁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,后来,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,甚至养了一只白色的猫,很大的原因归于她对我的影响。自从她搬入了这座房子,一切都变得不同起来。首先,房间变得明亮了起来,再者,我的人变得整齐了起来,最后,我的爱好由原来的看电影读书玩游戏,变成了给她煮饭和跟她做爱。白洁叫床的声音很销魂。分开后好长的一段时间,我都在怀念她叫床的声音。那五个月的时间里,我的眼圈也从来没黑过,而现在的我,黑眼圈几乎成了我的标志。我虽然不确定我是不是爱过她,但我真的有过打算跟她结婚。不过,仅仅五个月的时间,我的生活就又回到了原点。
“我需要的是一个有上进心的男人,一个会为未来规划并且去努力的男人,可惜,你不是这种人。”
白洁的离开是很决绝的,甚至都没有转过身看我一眼,但我还是看到了她的眼泪。我想反驳她的观点,可是却找不到一丁点的论据。现在想来,她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辞职的时候,我递给她一把钥匙,我说,想回来的时候,就回来吧。她接受了钥匙,却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Aug 10th
第二章 忧伤之城
我是一个穷光蛋,因此我交的朋友大部分也是穷光蛋。耳朵是个例外,他不仅不穷还很有钱。耳朵的爷爷是一个抗日英雄,据说曾经是一名师长。耳朵的父亲可能是一个局长之类的官,真抱歉,我记性一向不太好。不过,耳朵讲过他父亲的一个故事我倒是记得很清楚。在一场地震的营救工作中,耳朵的父亲一个人挖出了十一名小学生,虽然只有一名是活着的,但那所学校幸免于难的也仅仅是这一名学生。因为救援工具不足,耳朵的父亲就用手挖,手套磨破了,手指上的皮肤磨破了,后来骨头都磨了出来(在很多年以后,我有幸接触过这位英雄,他的右手是残疾的)。从此之后,耳朵父亲的仕途就如当年的股票一样,一路上扬。
耳朵的父母都呆在深圳,而耳朵却一直生活在这座小城里,虽然,经常不定时的飘到全国各地,却最终会回到这里。耳朵说过,他喜欢这里,他讨厌深圳。另外,耳朵也很讨厌有钱人,他从不隐瞒他的这个观点。只是,最终耳朵也没有停留在这座可以让他安静的城市里。
虽然耳朵总是抨击富人,但他喝酒的时候,却喜欢把玩着一枚硬币。
“我已经好久没来这么糜烂的地方了,说起来,倒真是有些怀念。”
嘈杂的DJ音乐已经停止,舞台上的一名女歌手在唱着王菲的《心非所属》。这并不是一首容易唱的歌,但她唱的却很好听。
“说实话,我为你选的妞怎么样?”趁着水草和镯子去洗手间的空档,耳朵问我。
“我看你是为自己选的吧?”
“我跟她们也是第一次见面。”
“话说回来,你是从哪里捡到的?”
“群里,是白衣推荐的。我想为你接风总要带点礼物,就把她们领来了。白衣的眼光还真是不错。”
“白衣为什么没来?”我问。
“他说太累了,我估摸着是去幽会了。”
半个月以前,我随白衣去了凤凰。那是我魂牵梦萦了许久的地方,为此,我辞掉了我的工作。到那之后,我才发现,那原来是一座忧伤之城。霏霏的细雨混合着虹桥底下幽幽的吉他声,一直笼罩着整座古镇,让我犹如入了梦境的一般。我终日的坐在江边望着浑浊的江水发呆。平日里谈笑风生的白衣也沉默的如石像一般。我以为我会思考很多东西,实际上,我什么也没有想。
我对耳朵的好奇心只回应了一句话,“凤凰是一个魔境,会让你上瘾。”
后来,由于一些原因,耳朵独自一人去了凤凰,一呆就是两年。
Aug 9th
前言
首先说明一下,这篇小说首先在29小圈子连载,但并未结束,因为连载的局限性,所以一些小的错误并没有更正,因此,在我个人博客里将发布一个更正版本,当然,情节上并不会有大的出入,只是一些细节上的修正。
第一章 酒吧里的鱼
“你说,旅行的意义是什么?”
“艳遇。”我漫不经心的回答。一边看着在舞池里的水草扭动着她的腰肢,灯光恰到好处的在她曼妙的身子上游走。
“鳗鱼。”我说。
“什么?”
“我觉得水草在舞池里像鳗鱼一样,那灯光又正好像从水面上折射进水中的阳光。”
她很轻的笑了。然后眯着眼睛看着舞池。
“那耳朵又像什么?”
耳朵完整的网名叫邪无涯,但邪没有“牙”,便只剩下耳朵了。
水草的外套解开后,在胸部靠下的位置,将下摆系到一起。这样不但很好的将她漂亮的小腹显露了出来,也使她的胸部很耐看,尤其在她上下跳动的时候。而耳朵的眼睛就死死的盯在这两个位置上。耳朵也在舞池里扭动,他的体重是81公斤。
“鲨鱼。”我发表了我的观点。
“那你呢?”
“我想,我是泥鳅。”
“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我的皮肤很滑。”
“切~”
泥鳅喜欢躲在暗处,它几乎没有攻击性,却也极不容易被捕获。我很喜欢这个即兴的比喻,以至于以后我经常的把这个比喻挂在嘴边。直到后来我做了记者,在一次采访中才得知,原来泥鳅是很容易被诱捕的。
耳朵喘着粗气跑出了舞池,视线却没有离开水草的身体。
“这妞,爷喜欢。”燃着一根烟后,耳朵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又返回汹涌澎湃中去了。
“你说,旅行的意义是什么?”
很长时间的沉默后,镯子又提起了这个问题。她眼睛微微的眯着,脑袋往左侧歪着,右手夹着一根没有燃着的烟,轻轻地浮在空气中。那也许是因为近视而养成的习惯性动作,可那个表情,让我很惊艳。一直到六年以后的今天,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,镯子给我的印象,依然定格于这一瞬间。我第一次很仔细观察眼前的这个女人。镯子的五官很精致,脸形削瘦,鼻子和嘴巴很小巧的镶嵌在上面,上嘴唇稍稍凸出,紧密的跟下唇压在一起。她的锁骨很漂亮,延伸的曲线很好凸现出她纤细的肩膀。她的眼神很空洞,似乎眼睛并不是望向我,而是我的后方无限远的某个点。可这个眼神却似乎是洞穿了我的身体,直达我的内心。我的心脏像收到了挑衅信号的拳手,开始加速并且大幅度的上下跳跃。
我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,拿出火机,替她点上烟。
“我想,喜欢旅行的人,是一群逃避现实的人。他们对现实不满,却又找不到宣泄口,反抗更是不可能。于是,他们背着背包,希望通过劳累和自虐找一个平衡点。骨子里,他们都是孤独的。”
“你也是吧?”
当然,我也是。可是我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。
我最喜欢的歌手叫林翔,可似乎很多人没听说过这个名字,实际上,我总是听一些很冷门的歌曲,看一些很冷门的电影,这并不是刻意为之,我是真心的喜欢这些东西,认为它们是优秀的。开始的时候,我也会向我周围的朋友推荐我喜欢的东西,换来的是他们茫然不解的表情。我的解释是,世间的一切自有他的位置所在,上帝有规划的分配这些资源,并且限定时间和数量。这样说可能并不太清晰,举个例子。如果我没有遇到镯子,上帝就会安排另一个人代替我的位置遇到镯子。又比如,如果另一个人先我之前遇到镯子,那也不会发生我与镯子之间的故事了,自然也不会有这篇文字的产生。事实上,我是一个无神论者,我并不认同上帝是存在的,可这个道理不借用上帝却又解释不清楚。
Aug 3rd
下载:115U盘下载地址
个人比较喜欢简洁的东西。
91手机助手软件体积太大,好多功能用不上。
智能手机工作室功能又简单了一些。
还是掌智手机助手比较实用,可惜版本到2.0后也没有再更新,而且运行2.0会自动更新,下载一堆91手机助手的文件下来,超级无语。
本版本修改如下:
1.禁止自动更新
2.去除了一些无用或麻烦的功能,功能使用上没什么损失。
3.对某些程序或图片进行了精简压缩。
另外,按我个人习惯,将该软件的归属地查询的数据去除了,这个还得点右键再选择显示归属地(麻烦)。况且现在手机都已经带这个功能,归属地在短信和通话记录里已经有了。如果有需要此功能的,可下载来电精灵这个软件,将86.dat和86extra.bin放入软件的data目录。
软件目前总大小为1.75MB。